美国移民的四种方式介绍

副标题:美国移民文化介绍|美国移民的四种方式介绍

时间:2021-10-30 20:58:28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美国移民# 导语】美国多年来以其强大的经济、优越的环境、发达的高科技和优良的教育吸引了无数移民。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美国移民的多种方式,欢迎阅读!




【篇一】美国移民的四种方式


  一、雇佣移民

  雇佣移民包括工作移民或投资移民,具体包括:在美拿到工作机会、在美投资、自行申请、特殊工种。这四种形式按照申请人的条件和优先级又划分为EB-1、EB-2、EB-3、EB-4、EB-5,其中EB-1为先级别,申请受理周期最快。

  EB-1A:特殊人才

  获得重大国际奖项(如诺贝尔、奥斯卡、奥运奖牌等)或符合移民局该项10条申请要求中的3项即可。

  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其标准为:需证明自身在特定学术研究领域的研究得到国际认可;在该学术领域研究或任教超过3年;来美国对口专业机构或学校任职,由雇主提交I-140;至少满足移民局6项标准中2项。

  EB-1C跨国公司经理或高管

  必须在美国公司任职并由公司提交申请。

  EB-2高级学历专家或解除能力者

  此项目主要针对在科学、艺术、商业领域有解除能力的专家,除国家利益的劳动许可豁免(NIW)外还需劳工部签发的证书(劳工部签发该证书的依据是确保美国境内没有足够美籍工人能够胜任该领域工作,且该人员的引入不会对本国其他相似工作人员的工资、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EB-3技术工人/专家/其他工作者

  此项与EB-2的区别是:

  1.学历要求低于EB-2,只需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或技能培训;

  2.申请者必须先申请劳工证。

  EB-4特殊移民

  特殊移民群体包括:阿富汗/伊拉克语翻译、广播电视工作者、国际组织雇员、协助美国政府的伊拉克人、根据SOFA协定需入境的外国军事人员、巴拿马运河员工、国家利益豁免的医师、宗教工作者

  EB-5投资移民

  投资者需投企业项目,并成功创造10个全职工作岗位,一定的投资金额并提交I-526表格,这也是目前最火热的移民美国的方式之一。

  二、家庭移民

  即亲属移民,包括公民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以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直系亲属申请绿卡无名额限制、无排期,立即申请立刻批准;非直系亲属需申请F-1表格,大陆出生的申请人一般要等7年。

  三、人道主义移民

  人道主义移民对象包括难民和政治庇护者。难民申请者必须不在美国,入境1年后必须申请绿卡;而政治庇护者必须在美国,呆满1年后可以申请绿卡。这两类申请者可免掉诸如I-589处理费、指纹录入费等。

  四、其他途径移民

  主要包括抽签移民、K签证、LIFE法案移民、特殊青少年移民四类。抽签移民每年有5万个名额,确保每年移民美国的群众多样性(申请者的原国籍所属国在5年内移民美国人数不足5万,即可申请);K签证面对的受众是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及其未满18岁子女,入境后90天内必须与美国配偶结婚,之后可调整身份;LIFE法案移民允许某些不能申请绿卡的外国人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此项对大多数人不适用;特殊青少年移民包括在美国被虐待、遗弃或忽视的受虐青少年,即使父母没有合法身份,只要未婚就可以申请移民,但此种移民终身不得为父母申请绿卡。



  

【篇二】美国亲属移民的种类

  IR/CR1:配偶类签证

  美国公民可在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处为其外籍配偶通过填写I-130表申请移民签证。如果美国申请人居住在中国半年以上,可选择在其就近的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处驻北京或广州办事处办理I-130移民签证申请。受益人在移民美国之前和美国申请人的婚姻不足两年的话,其批准的移民签证将处于“有条件的身份”状态(CR1签证形式)。如果婚姻时间超过两年,其移民签证身份将归属与IR1类。

  IR/CR2:子女类签证

  美国公民可在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处为其外籍子女或继子/继女通过填写I-130表申请移民签证。请注意:要与非亲生的孩子具有合乎资格的父母与子女关系,美国《移民和国籍法案》规定美国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关系必须建立在孩子18周岁之前。因此,如果美国申请人再婚时,其继子/继女已超过18周岁,将不再享有IR2类的移民申请资格。在一定条件下,美国公民在海外出生的子女可直接申请美国公民身份而无需办理移民签证赴美。

  IR3/IR4:领养类签证

  IR3和IR4类是为被美国公民领养的孩子签发的签证。这两类签证的申请不同于其它的移民类别。根据中国大陆法律,禁止中国大陆的小孩被外国人私自收养,外国人想收养中国小孩必须向中国民政部申请,得到民政部的允许之后才可以收养民政部指定的中国小孩。

  IR5:父母类签证

  美国公民的父母也可被看作是直系亲属。美国公民可在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处为其父母通过填写I-130表申请移民签证。

  K1:未婚夫(妻)类签证

  如果美国公民希望申请未来的配偶到美国并在美国结婚的话,可向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处申请K-1签证(也称作“未婚夫(妻)签证)。K-1受益人的未成年孩子(21周岁以下)也可通过填写同样的I-129F申请表并被签发K-2签证进入美国。如果K-1受益人有资格获取此类签证,他/她还必需计划与美国申请人在90天内结婚方可被允许进入美国。请注意:K-1签证是一次入境的非移民签证。受益人希望取得移民身份的话,必须在进入美国当天起的90天内和美国申请人结婚,然后可向当地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处申请转CR1移民身份。如果受益人离开美国时没有转成CR1身份,他/她将不允许持同样的签证再次进入美国。被批准的K-1签证申请有效期为四个月。如果该申请过期,领事官员可酌情给予另外四个月的有效期。

  注意:K-2签证的截止期为主要申请人签证批准日起的一年之内。过了这个日期,K-2受益人将不再适合办理该签证。

  K3:夫妻类非移民签证

  为了让美国公民与其外籍配偶和子女在其移民申请办理过程中能早日团聚,美国国会在2000年新增了K3签证类别。想申请此类签证的美国申请人在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处提交I-130移民申请后可提出I-129F申请表K3非移民签证申请。K-3受益人的未成年孩子(21周岁以下)也可通过提交同样的I-129F申请表并被签发K-4签证进入美国。K-4受益人不能与其K-3受益人分享同一个I-130移民申请。因此,美国申请人需要确保每一个继子/继女都有独立的I-130移民申请。

  由于在美国从K3身份转为IR/CR1身份要等很长时间,故受益人在其IR/CR1的移民申请档案到了领事馆后通常会选择办理IR/CR1的签证而不是K3的签证。




  

扩展阅读:美国投资移民的优势


  1.申请人无学历、语言、商业背景的限制,投资款项可以为继承、赠与等多种来源,这是美国移民投资项目最显着的优势。

  2.申请成功率较高。美国移民投资项目优势的一大特色就在于其申请成功率比较高。

  3.全家移民,福利优厚。作为经济最发达的国家,美国福利制度非常完善,无论是医疗保险、退休金,还是失业救助、学童营养补贴等都居于世界水平,而移民者可以与美国公民享受完全同等的福利待遇。

  4.子女读大学前可享受免费的公立学校就读,此外,子女还可以优先就读美国高校,享受全球的教育。

  5.投资项目获得政府批准,项目可靠。投资自由,不必亲自经营。

  申请人可以在移民机构的帮助下选择优质成熟的项目进行投资,只需间接产生规定的就业机会即可,不必亲自在美国经营投资项目,避免了因为不熟悉海外市场而造成的资本损失。

  6.可根据意愿选择加入美籍。申请人在持绿卡居住5年后提出入籍申请前五年,累计在美国居住超过一半的时间。就可以选择申请成为美国公民。

  EB-5投资移民项目旨在吸引更多人投资移民美国,同样也是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较短,成功率较高的一条便捷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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