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的形式
2016年度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两种培训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一)区直各有关单位、中央驻宁单位的会计人员
可选择参加自治区财政厅评选备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也可参加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单独组织的本单位、本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
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不单独组织面授培训的会计人员,无工作单位、自主择业、在校学生等其他会计人员,一律参加网络培训。
(二)属各市、县(区)财政部门管理的会计人员
可选择参加自治区财政厅评选备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也可选择参加本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
(三)以前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处理方式
未完成2015年以前年度(含2015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律参加网络培训补学。
另外,会计人员也可选择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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