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查收!2023年浙江宁波余姚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意见告家长书

时间:2023-03-01 21:14: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浙江宁波余姚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意见告家长书已公布,为了方便各位家长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具体事宜,家长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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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相关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困难。现将我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学意见告知于您,请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使孩子能如期顺利入学。

  一、新生入学

  (一)招生对象

  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余姚市外,随父母到余姚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初一新生须为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册的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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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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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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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可以咨询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教辅室,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二、转学

  要求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其父母须持有我市房产或《居住证》,可以向居住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提出转学申请,接纳先后顺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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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两批次申请转学的学生,若申请人数不超过空余学位,一次性全部接纳;若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按批次先后顺序接纳。若第一批次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则根据房产证取得先后顺序接纳;若第二批次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则按照量化积分高低依次接纳。

  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一)转学申请时间

  学期结束前一周及开学前一周向居住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提出申请。

  (二)转学需随带材料

  1.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居住证及量化积分截图;

  2.从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三、量化积分

  2023年起,我市将按《余姚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的实施意见》(余政办发〔2022〕125号)的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赋分。若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或注销时,积分自动失效,今年有入学需求但尚未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已中止(失效)的学生及家长,尽快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好居住证,网上积分申评时间统一到4月30日截止。

  需转学的随迁子女,请家长须于申请转学前完成线上或线下量化积分申评。

  (一)线上申请

  新市民以个人用户登录“浙里办”APP或者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浙里新市民”应用,选择“余姚市”,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线下申请

  新市民持有效的《居住证》、《浙江省电子居住证》或者《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以及赋分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证登记地量化积分窗口办理(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余姚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窗口设置一览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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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1:各乡镇(街道)招生服务联系方式一览表晰

  附件2:余姚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窗口设置一览表

本文来源:http://www.dyfwdq.com/article/G1B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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