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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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篇一


  为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药品生产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按照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资阳市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资食药监安[20xx]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及时制定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至20xx年11月30日完成了中药生产专项监督检查的全部工作。现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为认真落实市局(资食药监安[20xx]2号)文件精神,切实开展好我县“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市局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就我局如何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作了具体安排部署。会后,我局依据市局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县《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乐食药监[20xx]12号),并成立了局工作领导小组。

  二、打防并举、效果明显

  整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从20xx年3月开始至9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底前)

  主要工作是对本辖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及品种进行基础性调查,掌握了相关信息,确定了重点检查企业、品种。

  第二阶段:现场检查阶段(20xx年4月至9月)

  针对辖区内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和品种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现场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现场检查。从本阶段起,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5日前上报累计《20xx年资阳市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季报表》及监督检查情况,同时上报电子版至市局安监科。进一步加强了对辖区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药材购入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生产企业药材购入渠道及相关资质证明、供应商审计、按照《中国药典》(20xx年版)对购进药材的质量检验、质量档案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监督整改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

  督促相关企业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缺陷项目进行整改,并针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巩固检查成果,进一步防止了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风险的发生。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

  经检查,我县辖区内仅砚山、绿禾两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由于市场原因,绿禾公司一直未签到生产订单,今年尚处于停产状态;砚山目前生产状况较好,全年共生产普通饮片15个批次,建曲4个批次,整个生产过程均严格按照GMP规范要求进行,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再接再厉、加强监管

  通过开展中药生产监督检查,进一步确保了中药生产质量安全。但我们一定要继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加强中药生产质量监管,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扎实开展好中药生产监督检查专项整顿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篇二


  20xx年1月28日至29日铁道部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广州监督站来我标段进行了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暴露出我标段施工现场诸多问题,针对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我项目部高度重视,对施工现场和内业资料进行全面大清查,大整顿,并正对此次大整改、大反思活动做出总结。

  一、全面部署

  根据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我项目部的大整改、大反思活动由指挥部总工程师朱扬琼领导,由施工管理部、安全质量部提出整改方案和监督整改,我项目部项目经理、总工组织本部安全、质检、技术、实验、材料、测量、领工、施工及各专业工种;各架子队进行详细安排和布置,各负其责,协调合作。

  二、现场摸底及动员

  1月30日至31日,由指挥部总工程师朱扬琼、指挥部施管部、安质部和本人一起对第我项目部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大普查,发现如下问题:

  1、桩基施工现场凌乱,无墩位牌、钻孔施工牌、钻孔记录表、渣样盒。

  2、泥浆池未作标准防护,无安全警示牌。

  3、上行联络线跨东外环特大桥12#、13#墩,下行联络线跨东外环特大桥8#墩靠近东外环路未作防护。

  4、承台基坑未按规定的坡比开挖。

  5、承台开挖弃土未外运,弃土乱堆,现场凌乱。

  6、承台深基坑未作防护。

  7、承台泡水。

  8、承台上墩身预埋钢筋锈蚀。

  9、承台及墩身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按要求养护、标识不清楚。

  10、墩身施工支架未按要求搭设爬梯。

  11、支架剪刀撑未按要求搭设。

  12、高墩未按要求设置防坠网。

  13、部分路基边坡未修整,存在超挖现象。

  1月31日晚在我项目部召开由我项目部经理主持、指挥部总工、指挥部施管部、安质部、第三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作业队负责人参加的问题通报和整改动员大会,全面发动和部署,从质量、安全、环保、文明工地(本;文由;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等方面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暂未暴露的问题进行彻底清查,全面整改,提出整改方案。并加强宣传教育和制度落实,严防反弹。将各工点整改任务落实到主要责任人、技术、施工及架子队。对敷衍了事,拒不整改的架子队和个人将进行严厉处罚。

  三、整改及落实

  从2月1日开始为我项目部全面整改和落实阶段,要求对照我项目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安排表及该表未罗列的其他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指挥部施管部、安质部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期间各工点除桩基施工照常进行外,其他全部停工。各工点技术、施工蹲点指导整改,项目部领导对全管段进行检查,现场办公。确保现场做到无遗漏、无死角、现场整洁、无安全隐患、标识齐全、记录清楚、便道畅通、环保优良、内业资料齐全、台账清晰。

  截止至2月4日,各桩基施工现场已整理,墩位牌、钻孔施工牌、钻孔记录表、渣样盒已配置齐全,泥浆池做统一标准防护;上行联络线跨东外环特大桥12#、13#墩,下行联络线跨东外环特大桥8#墩靠近东外环路边采用彩钢瓦围挡防护;承台弃土平整,基坑已做防护,泡水基坑已全部将水抽出,承台上墩身预埋钢筋采用PVC管套住防止锈蚀;墩身支架已搭设爬梯,高墩施工采用防坠网防护;同条件养护试块已按规范养护并标识明确;路基边坡已修整。现场整改已形成一定的效果。

  四、总结

  本次大整改、大反思活动是至今为止我所经历的一次力度、范围最广的整改活动。1月30日至31日,陪同指挥部总工程师朱扬琼、指挥部施管部、安质部领导对我项目部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大普查的过程中我发现,几乎所有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大的安全、质量问题,却都是一些我们平常走在工地上随时可见的一些小问题,然而我们平时对这些小问题不理不睬,不够重视。积少成多,最终将导致现场存在了大量的安全质量问题。

3.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篇三


  为加强XX县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继续推进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

  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执法人员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重点检查范围,重点检查产品和重点检查环节,保证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统筹协调,加强合作。

  为克服人员少,车辆少的实际情况,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不良事件监测等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有机结合,积极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建立机制,强化监管。

  此次工作对全县2家医疗机构和2家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心脏起搏器、支架、导管、人工瓣膜、人工耳蜗、人工血管、人工晶体、人工髋关节、人工膝关节、骨板、骨钉等植(介)入类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特别是购销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是否满足可追溯要求;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职在岗;是否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和类别之内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的仓库地址是否与审批一致。使用环节:是否建立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是否按要求索证索票并留存;储存设施、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是否符合规定;使用过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是否按照规定销毁,并有相关记录。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了跟踪检查,督促经营使用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建立健全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数据库,对在册企业情况进行再梳理,全面掌握企业动态情况。此次检查共出去执法人员12人次。

4.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豫卫监[2004]85号文件精神,2005年8月20日-2005年9月22日,市卫生局开展了对全市传染病防治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简要情况如下:s0100

  一、精心布署、认真组织

  为做好三门峡市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这项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卫生局成立了以传染病检查领导小组,抽调预卫生监督中心业务骨干及相关责任人组成这次检查领导小组。通过认真研究当前的形式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三门峡市的实际情况迅速制定了检查方案,根据传染病防治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三大体系的不同特点,进行了责任分工。由预防保健中心监督人员负责对市区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监督,卫生局牵头组织对市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及各县传染病防治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二、检查情况通报

  (一)、医疗救治体系的传染病防治情况

  各医疗机构积极采取行动,成立传染病防治组织、配备了传染病检查员,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有专职(或兼 职)人员负责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对传染病医疗救治的应急预案、救治人员、传染病防治培训、演练都基本得到落实。市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门诊布局基本合理,消毒隔离措施基本符合规范。医院所用血液制品、生物制品采购、储藏、管理基本符合国家要求,各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有一定的储备量。乡级以上医院疫情报告基本规范,所有门诊全部有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也基本齐全。

  存在问题:

  1、市区中小型医院的医疗废弃物、污染物品大多未经严格消毒、毁形处理,直接由湖滨区环卫局特种垃圾处理厂焚烧销毁,医院医疗垃圾回收人员的个人防护、健康检查普遍还未能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只有黄河医院能正常运行,且监测达到国家要求。

  2、县一级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上岗证的人员缺乏,在乡镇卫生院更是空白,没有设置院内感染管理科室。

  3、各县无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机构,县一级部分医院没有有效的污水处理系统。

  4、县一级医院大部分供应室布局、消毒管理达不到规范要求,乡一级更差。重点科室的消毒监测频次少,部分医院不能正常开展消毒自检工作。

  5、部分企业医疗机构私自设置皮肤性病门诊,由社会人员承包管理,使诊室门诊日志登记项目登记不全,无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易造成梅毒、淋病等传染病疫情漏报。

  (二)、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情况

  县(市)级卫生行政、卫生监督及疾病控制机构均有明确的传染病防治目标,并能认真完成上年度的传染病防治目标,能按上级要求成立相应的防治领导小组和有关的专家组,均能按要求开展相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活动和宣传活动。必要的设施,物品储备也基本符合要求,并组织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活动。

  存在问题:

  1、卫生监督机构不健全,没有独立的监督体制,监督设置在防疫站,形不成合力。缺乏专门的传染病监督科室,没有专职传染病监督人员及办公经费,传染病病监督设置跟不上工作的需要。执法手段落后,取证困难。

  2、县级防疫站监督与疾病控制不分,对本单位的疫情报告,生物制品、消毒管理不能按要求监督。

  3、县、乡一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消毒管理知识普遍缺乏,设备相对落后。

  三、今后工作

  1、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相关知识宣传贯彻,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法律意识,达到自觉依法防治传染病的目的。

  2、提高执法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3、加快传染病执法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上级对各级卫生监督经费投入,完善取证工具,提高全市传染病综合执法水平,使传染病防治执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5.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篇五


  今年我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规定,紧密围绕“广积粮、好积粮、积好粮”粮安工程,积极开展了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维护了辖区粮食市场秩序,确保了粮食安全,现就我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好了粮油库存检查工作。

  今年xx、xx月份,我局根据市局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开展今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布置,成立了检查工作小组。按照《粮食库存实物检查办法》、《粮食库存检查办法》、《粮食质量、原粮卫生和储粮安全检查办法》具体操作要求,对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的粮食数量、质量、储粮安全和账务管理进行了一次细致检查工作。检查结果,我县国有粮食企业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管理规范,通过开展粮食库存专项检查和粮油安全普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粮食库存管理水平。

  二、积极做好《条例》宣传工作。

  今年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九周年,我局围绕“科学节粮减损,保障粮食安全”主题,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开展《条例》宣传工作,扩大了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了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了粮油质量监管工作。

  粮食质量是关系人们身心健康,为此我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加强了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的监督检查。

  (一)督促了粮食收购企业在收购环节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做好入库粮食质量检测。把好粮食入库质量关,并按照“五分开”的要求,堆放好粮食。

  (二)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出库前,做好出库粮食质量检验,确保出库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坚决杜绝不符合质量要求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并按照国家运输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包装物,防止粮食受污染。

  (三)加强了储存环节粮食质量监管。督促了国有粮食企业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保证所使用仓储配套设施符合安全储粮要求,要积极开展做好安全储粮基础性工作,采取环流熏蒸、机械通风、“双低”科学保粮措施,有效延缓了粮食质量变化速度,经检验,现所有库存粮食质量、品质合格率达100%,宜存率达100%。

  (四)加强了军粮质量管理,落实执行了军粮质量检验实行“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确保了所供军粮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军粮品质也得到官兵们的认可。

  四、开展了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一)开展了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夏粮收购期间,我局组织人员出动了16人次对粮食收购企业收购点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询问和查阅相关资料,着重检查粮食收购企业是否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是否公示了粮食收购品种、价格、质量标准,使用称量器具是经质监部门校对,是否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有无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行为。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县粮食收购能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了粮食收购公示制度,没有出显有损害售粮户利益的行为。

  (二)加强了对粮食经营者粮食库存量和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粮食经营者有关资料凭证等方面检查。督促了粮食经营者必须保持一定数量,粮食库存要安全、卫生使用符合有关要求的仓储设施设备,并继续做好粮食经营台账记录和保管工作。要守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好我县粮食市场秩序。

  五、加强了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一直以来,我局都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今年,我局根据市粮食《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制订了工作方案,并按照《xx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了粮食行业生产领域查隐患、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着重检查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建设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通过检查,我县国有粮食企业能按照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相关职责,并建立和执行安全储粮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三防”制度、等各类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粮食输送设备,粮食仓房设施,除杂设备、消防设备、粮情检测设备、安全监控设备、环流熏蒸设备、机械通风设备、防雷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由于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能落实执行,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有效防范和遏止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储粮安全和各项生产作业操作安全。

  我县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粮食监督检查体系不够完善,执法人员编制不足,执法经费短缺,执法人员缺乏系统学习,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以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主体地位不够明显等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是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组织保障。为此,我局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能争取政策上的支持,解决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中机构不够完善,工作经费欠缺,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提升我们行政执法效能。

6.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篇六


  为了加强xxx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品源头的管理,加大对我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辖区内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局20xx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我局于20xx年5月6月对xxx辖区内所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我局共出动84人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8家,检查覆盖率达100%,其中,义齿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共13家,占辖区内所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48%,其它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5家,占辖区内所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52%;截止20xx年6月13日,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登记表)28家企业中,未取得产品注册证的有9家,占辖区内所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32%;共检查医疗器械产品32个,医疗器械说明书32份,企业产品包装、标识、说明书规范,与产品注册证及登记表内容一致,未发现生产企业擅自扩大产品适用范围,产品出厂均具有合格证。无法联系的企业1家xxx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擅自变更地址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企业2家xxx医疗器械有限公司、xxx医药器械有限公司,我局对上述2家企业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通过这次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生产行为,加强了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意识,有力促进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排除了个别生产隐患,但是企业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生产环境、质量管理意识、购验等方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部分义齿类生产企业虽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但是长时间内取得产品注册证,存在着无注册证生产产品的隐患。

  (二)部分生产企业生产环境、卫生环境较差,甚至有个别义齿类生产企业生产车间内有生活、居住用品。

  (三)个别义齿类生产所用的高压氧存放于锛造部等温度较高的区域,且未有加固措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四)原材料购进验收环节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医疗器械生产单位在购进原材料时不注意查验对方的资质证明,只是义务性的索要了供货方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和合格证明,而没有对这些证照进行详细的审验;有的甚至少了部分资质证明材料。另外就是购进验收记录不全,主要表现,缺少生产批号、生产厂商,进口资质的原材料个别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及中文外包装且供货单位未加盖印章等问题。

  三、今后工作思路

  (一)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应以义齿类生产企业为重点,义齿类生产企业是辖区内最多的生产企业,占总数的48%,且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也是义齿类生产企业,规范了义齿类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就规范了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行为,就把住器械生产质量的源头。

  (二)加强省、市两级食药监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而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企业的检查频次和打击力度,排除无注册证生产的隐患。

  (三)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生产人员的素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加大对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在医疗器械方面的相关规定,从而提高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7.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篇七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6月上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现将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我所按照全县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分别成立了夏季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把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与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措施。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注重宣传,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所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图板展示,宣传栏等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醒广大群众、在校学生注意夏季饮食卫生,特别是夏季易暴饮暴食生冷食品。增强人们的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了食源性疾病,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措施

  我所针对夏季食品安全季节性特点,切实加大了监督查处力度,以学校、幼儿园食堂、学校周边餐馆、小饭桌、中小型餐馆、冷冻饮品、冷食、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从而有效的`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的夏季食品安全。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在监督检查中,加强对流动摊贩、熟食加工点、小作坊、冷饮销售、批发部,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监督检查,尤其对城乡结合部与农村食品综合代销点加大了检查力度,防止劣质食品在销售中直接流入农村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针对无证生产大桶水,管状饮料现象严重的情况,组织开展了饮料专项整治活动,查处无证生产大桶水产窝点2家,执法人员下达监督意见书,将这2家的制水设备及成品水全部封存,同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处理完1家,1家正在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执法车辆42余次,检查餐饮业10家,食堂6家,冷饮销售27家,采集啤酒、冷饮、饮料3类57种,通过开展这次夏季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的净化了市场环境,有力地打击了不法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

8.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篇八


  一、开展春节粮油市场检查。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1月30—2月5日,相对集中4天时间,由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粮食、工商、质监、食药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的16家粮(油)加工单位、10家超市、1家油脂专营店、1个粮油批发市场的11家粮油经营个体户和部分水稻专业合作社开展了节日粮油市场联合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市粮油市场总体情况较好,粮油库存充裕、价格平稳、品种丰富、管理规范。

  二、开展第四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评审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根据省粮食局《关于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市“放心粮油”工程领导小组对第四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评审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召开会议,明确了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工作措施,按照市放心粮油工程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办公室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溧阳市第四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评审工作,3月初拟定了溧阳市第四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了评审通知,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开展应急储备粮季度检查。

  按照《溧阳市成品粮油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成品粮应急储备进行了季度检查。重点检查成品粮应急储备库存数量、品种、质量是否符合承储要求,账表卡记录是否真实,储粮卫生环境和安全设施是否达标,仓储管理是否规范等实地进行了逐项检查。

  四、开展放心粮油季度考评。

  按照《溧阳市放心粮油监管考评实施办法》,由我局牵头,会同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全市14家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进行了检查考评。从检查考评情况看,我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符合规范要求,在全市粮油生产、经营中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严格的检查考评,进一步提升了示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和质量意识,营造了粮油产品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对“放心粮油”创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组织放心粮油供需对接。

  为扩大“放心粮油”的覆盖面,我局采取“部门搭台,企业唱戏”的方式,于3月中旬组织放心粮油销售店大统华超市与放心粮油加工企业海斌农机专业合作社、常州市级放心粮油加工企业保生米业进行供需对接,带领超市负责人对2家大米加工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使放心粮油供需对接洽谈顺利推进。

  六、对网民发帖反映购买溧阳牌子的大米有打蜡嫌疑进行调查。

  常州市局来电交办我局调查网民“爱德华剪刀手”发帖反映在常州兰陵菜市场买溧阳牌子大米有打蜡嫌疑事项,接电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由分管副局长带队,会同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大米加工单位海斌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没有发现大米打蜡现象。常州粮油质检站对“问题大米”进行了抽样检测,没有检出质量问题。

9.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根据《20xx年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计划》文件要求,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工作主要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一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针对传染病疫情控制、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接种工作、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等。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疫苗接种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五师双河市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文件的规定,结合《五师20xx年度卫生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工作计划》,认真有序的开展了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疫苗流通和疫苗接种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计划,我所对辖区内的3家团级CDC、1家一级医院开展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

  检查结果:各预防接种单位均依法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合法的预防接种诊疗科目。接种人员在2013年接受五师卫生局的集中培训,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一二类疫苗统一由第五师CDC统一购进并分发到各团CDC。各团CDC应向师CDC索要各类疫苗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质等。各接种单位在预防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主动进行接种前家长的告知和询问工作;各接种单位有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辖区内共上报一般不良反应4例,无异常反应及疑似异常反应发生;团场医院不在进行疫苗接种工作。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情况

  5月、10月对辖区内4家一级医院、48家其他医疗机构、3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专兼 职人员进行传染病的上报与自查工作,网络直报运行正常,都设有疫情登记本。医疗机构都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疫情管理制度,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有疫情报告、咨询电话。

  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部分医疗机构门诊日志项目登记不全或登记空白传染病登记本登记不完整,存在传染病迟报的隐患。

  (2)未切实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

  (3)针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范和应对不足。

  (4)依法开展传染病自查与奖惩制度未切实执行等。

  三、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对辖区内4家医院,3家其他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大部分医疗机构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部门及专兼 职人员,应制定并落实有关消毒和院感的规章制度。一级医院基本上有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大部分一级医院设置了消毒产品的进货验收制度,明确责任验收科室,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许可证。主要抽查的消毒产品有康健戊二醛消毒剂、艾邸逊皮肤消毒液、艾邸逊75%酒精消毒液、丹尼尔外科手消毒液、1%活力碘消毒液、3%过氧化氢消毒液、艾邸逊碘伏消毒液、龙河牌消毒片等。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应室存在消毒项目登记不全的现象,一些消毒物品名称、消毒方法、消毒时间没有明确登记。医疗机构的治疗室、换药室、手术室存在物体表面消毒登记项目不全的问题,如缺少消毒液名称、浓度及消毒方法、时间等项目。

  (2)个别医疗机构对医护人员的消毒隔离培训不到位。

  (3)索证意识不强,不知道消毒产品应索哪些证件,导致索证不全。

  (4)供货机构不主动提供相关产品合法合格证明文件。

  (4)无相关检测经费,辖区未开展消毒产品检测。

  四、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情况

  5月、10月对辖区内4家一级医院、48家其他医疗机构、3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医院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组织。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 职人员;确定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组成。

  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医疗单位对医疗废弃物管理不到位,医疗废物未进行分类存放,注射室医疗废物收集桶(袋)没有或未设立警示标识,运送医疗废物的工具未进行消毒与登记工作。

  (2)医院检验科高危的医疗废物未经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直接焚烧。

  (3)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未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

  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情况

  辖区团场医院检验科应属于一级实验室,目前未见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各实验室明显位置标示符合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各级医院有生物安全制度。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和传染病疫情控制等工作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

  (二)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特别是要求医院加强连队卫生人员及个体诊所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有关工作规范,提高医护人员素质。

  (三)提高对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反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医疗机校验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提高医疗机构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完善我辖区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10.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篇十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为了确保此次定制式义齿产品生产、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高度重视,制定并下发了《市开展定制式义齿生产使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食药监安〔20xx〕1号),明确了职责及范围:市局药品器械监管处对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及市级诊疗科目包含“口腔科”的医疗机构,各县(区)局对本辖区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包含“口腔科”的医院、诊所和门诊部等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现场检查。

  二、重点突出,工作细化,取得实效

  (一)摸清情况,准备充分。

  按照省局的部署首次对定制式义齿产品生产使用进行专项检查,我局对本次监督检查高度重视,针对定制式义齿产品的使用监管还不够,基本情况不明确,为此,在检查前做了充分的准备,执法人员通过与各级卫生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召开部份管理相对人座谈、暗访等方式,收集了我市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及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包含“口腔科”的医疗机构的详细名单以及生产、使用定制式义齿的流程。目前,市定制式生产企业共2家(其中1家为今年3月新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未开始生产),含“口腔科”的医疗机构共113家,其中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共102家(其中10家未营业)。

  我局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结合本次监督检查的要求,统一制定了《市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表》及《市定制式义齿使用单位专项监督检查表》,明确了检查的重点,提出了监管的要求,为规范医疗机构使用定制式义齿制定了《市医疗机构定制式义齿购进验收记录》,《市医疗机构定制式义齿供货单位档案》的样表格式,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时下发给管理相对人,以便加强管理。

  (二)拉网检查,一查到底。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工作一并开展,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2台次,检查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1家次、口腔医疗机构115家次。

  (三)认真督查,取得成效。

  市局及各区(县)局按照省局的要求进行了认真检查,未发现有非法加工、使用定制义齿的情形:一是我市定制式生产企业的生产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实际情况与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内容一致;定制式义齿产品注册证书有效,企业不存在生产无证产品的情况;企业的生产和检验条件基本能满足产品生产的需要;建立和保持了对产品的清洁和消毒的要求。二是医疗机构口腔科的定制式义齿产品均从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采购和使用的定制式义齿产品均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未发现使用未经注册的定制式义齿产品的违法违规情况;医疗机构对采购的定制式义齿产品有记录。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我市生产使用定制式义齿产品虽然基本情况较好,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从生产企业看一是企业人员文化素质低,法律观念淡薄,且人员性流动较大,不便严格按质量体系要求执行;二是未及时建立客户档案及相关资料;三是检验所需的个别仪器(如比色板)配备不足,个别成品检验后未及时出具报告。从医疗机构看一是部分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对于定制义齿产品应按照二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的认识不够,法律观念淡薄,票据管理普遍不规范;二是审查供货单位资质不严格,所索取的供货单位资质不规范,部分供货单位提供的资质未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三是验收不规范,验收记录多按照病人的病例进行登记,未专门对定制式义齿产品本身进行验收登记,登记内容多有缺项,或者书写不规范;四是口腔类医疗器械产品供货单位所提供的票据普遍存在缺陷,如未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无经手人签名、擅自手工增减票据产品项目等等,部分定制式义齿产品加工企业甚至不提供供货清单和税务票据等。针对上述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对管理相对人进行了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责令其进行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市医疗机构口腔诊疗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摸底,掌握了相关的监管数据,为今后的监管工作打下了全面坚实的基础。针对定制式义齿在医疗机构口腔科存留时间短、随意性大、隐秘性强的特点,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在本次专项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生产使用意识,形成高压态势;二是市局及各区(县)局将针对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开展经常性跟踪检查(抽查),进一步规范其行为;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动,信息互通,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公众使用定制式义齿等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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