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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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执业药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天津人事考试网获悉,天津市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公布,8月20日9:00至8月29日16:00进行报名,10月26日至10月27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位报考人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4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9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
10月26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0月26日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7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0月27日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9年
2020年天津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执业药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天津人事考试网获悉,2020年天津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公布,8月4日至8月13日进行报名,具体详情如下: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0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
10月24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0月24日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5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0月25日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4日9:00至8月13日16:00。考试采取网络
2021年广东广州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发放通知
【#执业药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1年广东广州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发放通知 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
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已发布。在广州市报名点报考、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核验的人员,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需领取纸质证书的考生可注册登录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管理平台(https://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网上申请邮寄领取(邮费到付),证书将按照网上登记先后顺序分批寄出。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
2022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成绩已发布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成绩于2023年5月26日发布。请考生到本网站“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点击进入>>>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原文标题: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 成绩已发布
文章来源:http://www.cpta.com.cn/performance/1510.html
2020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2020年山西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执业药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获悉,2020年山西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已公布,8月7日至17日进行报名,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0〕11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山西省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4日、25日举行。
有关考试简介、考试设置、考试时间、考试报名、报名条件、应试须知、告知、考场规则、违纪处理等,请认真阅读《山西省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
点击下载《报考手册》
二、考试组织
考试考务组织、资格审核、证书领取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报名流程
考试实行告知制。
报名流程:查看公告—注册登录—学历核验—网上填报信息—签订电子书—网上交费—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查询—资格审核—证书领取。
学历信息核验通过的,可选择考试项目进行报名;学历信息核验不通过的,须填写完报名信息后,上传学历证书电子照片;所有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签订电子书。
不实或考试违纪
2021年云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选择证书领取方式的通知
【#执业药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获悉,2021年云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选择证书领取方式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云南考区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请在2022年4月20日24:00前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yn.gov.cn/ynrsksw)左侧“证书办理”,选择本人纸质证书领取方式(邮寄或现场领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证书邮寄申请的,待网站发布《证书领取通知》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所选州市报名点领取证书。(证书邮寄申请详细流程请参照本网站“证书邮寄操作指南”操作。)
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2年4月7日
2021年云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选择证书领取2021年江西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布通知
【#执业药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江西人事考试网获悉,2021年江西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布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规定,我省谢福招等2132人通过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证书发放等后期工作。
附件:1.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考试类别 | 科目名称 | 合格标准 | 试卷满分 |
执业药师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72分 | 120分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2.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合格人员名单.xls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18日
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今日公布!
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于2023年12月8日公布。请考生到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点击进入>>>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2020年广东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执业药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广东人事考试网获悉,2020年广东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已公布,8月5日9:00-8月19日17:00进行报名,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69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级别、时间、科目和题型
(二)考区设置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考全科(中专)和免二科、免二科(中专)两种类型。
(一)报考级别为“考全科”或“考全
贵州关于做好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执业药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获悉,贵州关于做好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4号)精神,为做好全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免试条件、报名要求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