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领域突教育和治理实施方案

副标题:[道德领域专项教育]道德领域突教育和治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1-07-10 15:18:34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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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道德领域突教育和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文明委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开展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为载体,紧紧抓住辖区建设工作中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化道德教育,强化集中整治,健全长效机制,努力在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方面下功夫,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三个中心”、“四个”提供强大的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素质教育。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诚信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形成“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良好风尚。以“我推荐、我评议好人”活动为契机,发现和培树区住建系统典型模范,激励干部职工自觉向先摸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素质。

  (二)落实“三项行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和志愿服务理念,推进“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单位形象,认真落实“三项行动”。一是落实“文明餐桌行动”。普及文明餐饮知识,节约用餐,杜绝浪费。二是落实“文明交通行动”。杜绝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等不文明现象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三是落实“网络文明行动”。全体干部职工要文明上网,不信谣传谣,充分利用网、住建网、公务QQ群等宣传阵地,大力倡导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

  (三)开展“三项活动”。一是在局机关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引导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修身立德、勤政廉政、率先垂范。二是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区园林局、夷陵广场、白龙公园要结合实际,开展便民服务、文明劝导、抢险排难等活动,用道德实践提升文明水平,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三是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杜绝出现不讲诚信、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突出问题,以政风行风建设、践行服务、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规则意识、公平意识和必践诺的行业职业道德意识,引导干部职工热情、周到、诚信服务,不断提升单位形象。

  (四)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以建设优美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建立优良秩序为目标,针对辖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日常监督和考核评价,开展道路绿化、广场、公园环境的专项治理,大力整治公共场所和重点地段环境脏乱差现象。

  (五)强化评议监督。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邀请“居民监理”参加评议,帮助查找本行业、本单位在道德领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深入开展。

  三、实施步骤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5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中央、省、市文明委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本系统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月—9月)。5月20日前,局属各单位进行诚信。5月30日前,局机关、各单位开门纳谏查找在道德领域方面的突出问题,收集职工群众意见,开展自我评议,结合实际开展道德实践和评议活动,针对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局工作专班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对各单位进行督办,强力治庸问责。同时接受区文明办专项督查。各单位于8月10日前将活动阶段性小结报局办公室。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0月—12月)。各单位切合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诚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堵塞管理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知晓率、参与率、整改率达100%。各单位工作方案及联络员名单,请于5月15日前报局办公室。

  (二)搞好统筹结合。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资源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对涉及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要把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狠刹浪费之风相结合,与开展“学创”活动相结合,与纠正政风行风相结合,与创建“五型机关”、“文明单位”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方面的问题,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务求取得实效。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结合建设“三个中心”、“四个”目标要求,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找准切入点,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宣传教育、内部管理等制度,确保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把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重大事项,纳入文明单位考评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要进行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

【篇二】道德领域突教育和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在全区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住建系统宣教月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级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区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围绕“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主题,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各级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加快“三心一区”和四个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要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六项活动:

  (一)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区委组织的主要领导干部和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廉政法规知识学习,开展廉政知识测试,要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鄂办发〔2013〕49号)作为宣教月活动的必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对照检查整改。

  (二)开展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廉洁教育活动。对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开展廉政教育,教育引导他们当好“廉内助”,进一步发挥家庭助廉的作用。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局属各单位要做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的集中观看,并撰写学习心得。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展、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干部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意识,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四)开展岗位教育活动。组织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开展廉政教育,教育引导他们查找岗位风险,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廉洁从政,为优化发展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五)开展示范教育活动。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创”活动、“三抓一促”活动、责任建设、“联系企业、服务项目、破解难题”活动、“三万”活动和网格促廉工程等专项工作的开展,挖掘典型,发现亮点。

  (六)组织一次专题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意见”和区委“十七条意见”的要求,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围绕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我剖析,制定整改措施,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住建局宣教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请局属各单位于5月23日前将宣教月活动方案报局办公室。

  (二)突出特色,抓好创新。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影响、有实效的活动,并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促进活动有序开展。同时在活动形式和内容上大胆探索,创造特色,打造品牌。

  (三)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宣教月活动既要造声势、扩影响,更要出实招,讲实效。谋划活动要实事求是,制定方案要切实可行,开展活动要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宣教月各项活动任务。

  (四)加强宣传,及时反馈。要加大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力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活动情况和实际效果。

  (五)认真总结,严格考核。局党委将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活动结束后,请局属各单位将开展宣教月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以及宣教月活动总结,于6月15日前报宣教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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