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大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招聘特种设备专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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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8 05:01:02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根据工作需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特种设备专家,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1、机电类特种设备专家1人;


2、承压类特种设备专家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力;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热爱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3、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特种设备检验师资格,招聘对象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管理、检验检测、安全技术服务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历;


4、本人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大冶市人事考试院六楼。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3月24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周六、周日休息。


联系电话:0714-31625060714-8768560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特种设备检验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每人只能填写一个岗位;


3、提交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证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现场答辩或专业测评等方式测试应试者的专业水平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六、公示


面试成绩、考察、体检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大冶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这次公开招聘特种设备专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第一次聘用期限为1年,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予以续聘。聘用人员由市质监局按聘用合同管理。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大冶市特种设备专家待遇10万元/年/人(含基础工资、奖励性津贴、社保)。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017湖北大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招聘特种设备专家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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